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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看着手上的那张纸,看到豆大的泪珠掉落在纸上,晕开了一个个小小的水圈。“荞儿,怎么了?”他的手按在她的双肩上,焦急地发问。看到她落泪,他的心也阴沉得似是要下雨。“小展。”她扑进他的怀里,哭声砸在他的胸膛,发出闷闷的声音,“小姑她……她走了。我离开之前她还好好的,才过去了几天,怎么就走了呢?她怎么就走了呢?”这个噩耗来得太猝不及防,就连展亦清都觉得震惊,更何况是她。她现在一定很伤心,一定很难过,可是他该如何安慰她?该死,他懂得用甜言蜜语哄她,却不知道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,他要说些什么来安慰她。“你还有我。”最后说出来的,也只是这么苍白平淡的一句话,“荞儿,不要难过了,你还有我,我会陪着你。”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。他陪着她匆匆赶到了梓城,匆匆办理了丧事,又匆匆回了湳市。而这些天,老天爷似是有意渲染气氛一样,天色阴沉得叫人压抑,丝丝冷雨飘零了许久,至今没有停歇的势头。他忘了是在多久之后,他才终于再次在她的脸上看到了那熟悉的明丽灿烂的笑容。“小展,你说得对。”她笑笑说,“我还有你。”只要还有你陪着我,我就不是孤身一人。他们最终还是没有去沅市小村度蜜月,依她所言,只要跟他在一起,到哪里都是度蜜月。而展亦清自是知道她还未完全从姑姑逝世一事中走出来,他不是不明理之人,自然不会勉强她。一切又回到最正常最平和的状态。她去打理柳树如家,顺便写她和他的故事,而他则到公司上班,下午下班后一如既往去书店接她回家。经过几次读者交流会的举行,柳树如家发展得越来越好,每天店里门庭若市。虽然有些顾客纯粹只是进店看看,并不打算掏钱买书,但柳荞看到越来越多的人知道,甚至深深喜欢上柳树如家,她打心底里觉得满足,心里满满的都是飘飘然的优越感和成就感。当然,她能取得这番成就,首要功臣要数展亦清,若是当初没有他出面,说不定书店真被高老板那一伙人给砸了。时至今日,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天他对她说过的话:“我会好好保护我们的家,我绝不会,也绝不容许让它毁灭。”而现在,她和他,她和他的家,她和他的柳树如家,一切都好好的。这样真好。海琪看到她坐在电脑前痴笑,不免好奇:“荞姐,你在笑啥?”说罢又在书店扫了一圈,也没看到老板的“倩影”啊。“我在构思情节。”她回过神来,淡淡地道。“构思情节?”海琪放下手中的那一摞书,双手撑在她的桌面上,居高临下地看她:“话说,你的那篇新文不是完结了吗?还要构思什么情节?”海琪初来书店,见她每天都端坐在电脑前码字,就知道她是一个小作家,后来特定回去在网上翻找她以前发表的文,顺便也把她最近写的那一篇玄幻惊悚的人猫恋追完了。由此,她也成为了她的恐龙迷妹。每次看到老板娘在她的微博里秀恩爱,而那帮妹子嚷嚷着要见小展同学的时候,海琪都很想出来爆一句:我有小展同学的高清照。但为了老板和老板娘的幸福生活不受打扰,她几次三番忍住了自己的欲望。“这是秘密。”柳荞抬眼觑她,然后起身准备到里间装水。的确是秘密。虽然展亦清叫她把他和她的故事用文字记下来,但她并没想要把文章发表到网上去,除了他和她之外,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。就在她起身离座的瞬间,搁在桌面上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。她拿起一看,见是本地的陌生号码。她并没有接听陌生来电的习惯,索性直接挂断,然后又转身前往里间。但她刚走出没几步,手机又响了。她的眉头微皱,最终还是折返接起:“你好,我是柳荞。”“柳荞小姐对吧?”那头的男声有些喘急,“这里有一个包裹,麻烦您签收一下。”包裹?她的眉头皱得更深了,仔细回想,她最近没有上网买东西啊。她问:“你现在在哪里?”快递小哥答说:“你的家门口。”而后,她又向快递小哥确认了地址和其他信息,在得知寄件人是裴洵,而且他还特地跟快递物流公司交代这是很重要的东西,必须由她本人亲自当面签收时,她莫名心生一股不好的预感。她跟海琪和司杰简单交代了几句,然后就打车回家了。☆、第七十六章道路畅通,再加上司机师傅炫酷的车速,不出二十分钟,她就到了家门口,一看,还真有一个身穿红色制服的快递小哥在等着她。“你好。”她打了声招呼,“请问这是我的包裹吗?”快递小哥向她确认了身份信息,然后就把包裹交给她了。包裹不大,却有些沉。她进了门,然后拆开包裹,见是一个四四方方的木箱,约20厘米的长宽高。这种木箱如今很少见了,箱子很是残旧破损,色漆斑驳脱落,锁头也早已锈迹斑斑,但在箱面却贴着一张干净的便签,上面写着:“姐,这是我在清理母亲的遗物时发现的一个小箱子,爸爸说这是当年mama从你家里带回来的东西,很有可能是舅舅的遗物。箱子的钥匙已经找不到了,里面有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,就只好把它交给你了——弟:裴洵。”爸爸的遗物?柳荞盯着这个已有许多年头的木箱,不自觉地再次蹙起眉头。没有钥匙,家里又没有开锁的东西,于是她便抱着这个木箱到了楼下,让五金店的老板帮她开了锁。回到家后,她便打开木箱,首先感受到的便是一股霉味。也难怪,毕竟这个箱子已经密封十几年了。待味道消散得差不多了,她才把里面的东西一一翻出来。因为箱子本身就不大,所以它里面装的东西也不是很多,一本简陋的相册,三四本脱页的笔记本,还有一些零星的物件。她首先拿起的,是那本脆弱得风一吹就会脱落的笔记本。她记得父亲是有写日记的习惯。听柳母说,自打女儿出生以来,他更是每天都写,而且每天还能写上好几篇,用以记录女儿成长的足迹。柳荞会识字之后,也拿着父亲的日记来看,在看到父亲形容她为毛小孩时,她开心得咯咯直笑。她首先翻开那本她没有见过的军绿色封面的笔记本。第一页的日期为零一年的十月中旬,她大概记得,这个时间是在那场骗局发生后不久。果不其然,柳父在日记中极力控诉那个骗子,每一字每一句都透露出狠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