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厥王子:异族少年的初恋(主剧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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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雷:不是正统he。这个人设不可能he。宁死不屈的人设安排给另一个角色了,写得不够辣,唉。 最近忙,突厥史料没时间找了,当成同名架空异族来看吧。风俗,民歌,战争,政策,全都是胡编乱造的。 天子浩荡巡游,塞北秋狝。 塞外突厥虎视眈眈,皇帝登基后开了互市,又年年供给岁币,卑躬屈膝维护和平。 而边塞厉兵秣马,从未停止。 皇帝早就定下边防国策,亲临北地,仍然发现诸多问题。 “不出五年,突厥必然袭边,若不能拒敌于边关之外,突厥铁骑长驱直入,国事危矣。”皇帝淡淡地说,既不恐惧,也不惊慌,只是有些疲倦。 众臣诺诺称是。 皇帝独断专行又武艺绝伦,和将军们谈了国事,依仗有内阁诸阁老监国,带着新太子和护卫侍从甩开了大臣,跟随商队前往塞外诸族游历。 突厥贵族们懂一些汉话,喜爱中原精美的瓷器和锦绣丝绸。 皇帝会一点突厥语,也喜欢突厥光辉灿烂的金银器和五彩斑斓的毛织品。 皇帝穿着胡服,窄袖长裤,腰间别着皮鞭和弯刀,远远看过去和突厥人无异。 突厥人认为,诚信的汉族商人少见,了解突厥尊重突厥的汉族商人更少见。皇帝行事开明,尊重风俗,言出必践,又有着超越族群的魅力,很快赢得了塞外诸族的喜爱。 ……不错,塞外的少男少女都很喜爱。 “在那绿绿的草地,雪白的月亮哎,悠悠爬起来喽——” 塞北的歌,简单浑厚。 “白天的羊羔蹦蹦跳跳哟,晚上就依偎在姑娘怀里哎——” 就连情歌也是,三句话就要步入正题。 “心爱的人儿啊,我的马儿想在你的草场整夜驰骋……” 年轻的突厥少年,连眼前人的身份都不清楚,就这样唱起来了情歌,大胆对皇帝告白。 皇帝在篝火边烤rou,听见这歌声有些惊讶。 按照风俗,不管同意不同意,总要回应。 皇帝毕竟习惯了攫取旁人的爱慕,虽然对此地民歌一窍不通,也从容即兴借了少年的调子,驾轻就熟地回应:“南边的鸟儿哟,总要睡在南边的枝上。清清的河水啊,东流入海不回来……” 这似乎是委婉的拒绝。 “西边有河从东边倒淌水的。”少年歪了歪头,失落地低头问,“大雁会回来,你们不会再来了吗?” 皇帝没有说他唱的是“越鸟”不是“大雁”,只是笑吟吟地回答:“这要看你们可汗的意思。” 少年不明白,只是执着地捧着马奶酒,不肯离去。 于是皇帝坦然接过了少年递过来的马奶酒,胡乱地接续上一段调子唱着。 “人生短促啊,饮尽杯中酒——不醉不归还……” 一饮而尽。 那么,这就是同意了。 少年欢喜地走过去,在族人的哄笑里拉着恋人走去了草原深处。 虽然皇帝答应了成为他的情人,但是上下顺序却没有区分。 少年筋骨强健,在微冷的夜风里也暖洋洋的,走着走着突然回身要把皇帝扑倒。 皇帝驾轻就熟,一步未退,揽住了少年的腰就把少年腾空抱了起来,一只手抽掉了他的腰带,袍子散了一地。 少年热烘烘的身体拱在皇帝怀里,晒成古铜色的臂膀紧紧箍住皇帝的脖颈,挣扎着要反攻。 皇帝垂首看他,一只手按在他的心口,只要劲力一吐就能震碎他的心脉。 少年昂着头,亮晶晶的眼睛里全是皇帝的影子,仗着蛮力试图去勾皇帝的脚踝。 然后皇帝拧住了少年的乳尖,俯身吻住了他的唇。 少年几乎被吻到窒息,涨红着脸,气喘吁吁地倒在草地上,作为败者顺理成章雌伏。 皇帝的商队贩卖药材、瓷器、丝绸、盐巴和茶叶,少年自告奋勇带领皇帝结识各部族的首领。 他们常常在无人的草原比试,比试只会有一种结局,胜负已定,高下立分,皇帝就会慢条斯理在草地上享用败者。 挺拔的少年被情欲熏得双颊绯红,甘心情愿俯首,像黄骠马跪趴在草丛里,脊背的曲线流畅如远方的山峦。 他在顶弄里摇摇晃晃,皇帝就是他唯一的骑手。 皇帝的銮驾回到了帝都,少年的恋人也回到了中原。 中原是什么地方呢? 繁华,温暖,是南边的鸟儿想念的地方。 少年远远地眺望,草原辽阔无垠,看不见鸟儿飞去的地方。 有一年的冬天格外冷。 狂风,暴雪,白茫茫一片天地里好像根本容不得活物存在。 牧民们把牛羊赶在帐篷里,和牛羊睡在一起,数着干草来喂他们的命根子。 牛羊还是一个接一个倒下,死去。 中原的皇帝说,可以借粮,因为四海之内皆兄弟。 突厥的可汗说,不可以因此被汉人掌控,不能让狐狸把狗链拴在狼的身上。 突厥借了中原的粮食。 熬到开春,南下抢关。 少年——突厥王子,劝说可汗失败,服从王命从北路进军。 中原人早有准备,联合西域各国,反攻塞北,火烧王帐,捣毁祖坛。 枪炮声如雷霆。 突厥覆灭,诸族流散。 战俘在天牢再一次见到了少年时代的恋人。 “朕听说,王子不肯归顺?” 皇帝一身龙袍,干干净净,挺拔地站着。 本来以为再也不会见面的恋人,现在出现在这里。 “你——”惊喜像火花一样迸发,然后立刻从战俘的眼睛里熄灭了,“原来、原来你是……皇帝……” 原来你是皇帝。 原、来、你、是、皇、帝。 哈,哈哈哈,突厥王子简直要笑出声来了,他也真的笑出声了。 沙哑粗糙的声音,再也唱不出歌声的嗓子。 这算什么。 他凝视着皇帝,皇帝也看着他。 他第一次发现,曾经温柔的眼神可以冷漠如草原的北风。 中原的皇帝后宫三千佳丽,朝臣也会被拉上龙床,就算是远在塞北的他也听说过的。 不过他也没资格说什么,即使有各种理由,可是背信弃义的人,忘恩负义的人,挑起战争的人,不就是突厥,不就是他自己吗? 所以这算什么。 在征服者的征途上,唯一让他愧疚的是汉地的恋人。 皇帝怎么可能有恋人呢? 皇帝怎么可能喜欢敌人呢? 背叛了恋人的人,又有什么资格来问这些呢? 输了。 汉军北击祁连山,突厥输了草原。 汉将大破白王帐,突厥输了部族。 他原本以为至少自己还能保留狼族的尊严,保留坚韧高傲的血性,至死不肯投降。 现在看来,从在草原上雌伏的时候起,他就把尊严全部输掉了。 突厥王子昂首,但求一死。 “想死很容易,”皇帝答应了,“不过,王子是否还有欠朕的债未曾归还?” 战俘心神恍惚,想起来了久远的过去。 某个午后,少年和恋人曾经在野外交媾,酣战之中,皇帝一寸一寸抚摸过少年的脊背。 不见日光的脊背是白皙的,纹着血色的狼,在皇帝的cao干中起伏变形,像在狰狞地嘶吼。 “我听说,突厥是狼与人的后代。中原人说狼忘恩负义,不知道狼的血裔是不是也会这样?”皇帝摸着少年栗色的卷发,轻轻地说。 “我们不会,我们不会忘恩负义,不会欠债不还。”少年急切地说,他真的相信突厥人不会背叛自己的朋友。 于是皇帝低低地笑起来,那时候少年太年轻,听不出皇帝的嘲弄,也笑着扭过头去吻皇帝的嘴唇。 ……皇帝借给突厥粮食,突厥以破城回报,是忘恩负义,是欠债不还。 突厥王族已经死了大半跑了大半,最终这债务落到了王室最后的直系王子手上。 于是突厥王子默许了皇帝对待他的一切。 这是他应得的。 鞭子,突厥常见的鞭子,在皇帝手里如臂指使,发出破空的清啸,利落地抽在战俘的背上。 像抽打马匹一样轻慢,像抽打奴隶一样暴烈。 战俘一言不发,绷紧的脊背像起伏的山峦,被皇帝一寸一寸鞭挞,烙上征服者的印痕。 难以忍受的屈辱。 比屈辱更难以忍受的欢乐。 战俘跪在地上,被皇帝骑着cao弄,像很多年前一样。 他紧紧闭着眼睛,好像这样就能忘记,身上的不是恋人,身下的不是草原。 “朕听说,白皮肤的突厥人来自西域,而西域的好马嘶鸣有钟磬之声。”皇帝用手指卷着战俘蜷曲的辫子,一点一点提起来,扯得王子头皮生疼,“不知道叫声如何,王子不如让朕听一听。” 战俘不肯说话,只是大口大口喘息。 皇帝好像觉得很没意思,叹了口气。 他俯身,说道:“突厥的军队屠了朕十三座城,朕下令,俘虏的突厥军官一个不留。” 王子的手指抓着地板,一言不发。 “朕还听说,草原上的部族作战,胜者要把败者部族里所有比车轮高的男子全部杀尽,是真的吗?”皇帝从很久之前就喜欢问王子突厥的风俗,此时语气甚至和当年一样柔和 战俘感到恐惧,大晴天打了个寒颤。 “皇帝——”王子猝然抬头,几乎破音,“您打败了突厥,就是所有突厥人的可汗,请饶恕他们吧!命令是我的父亲和兄长下达的,罪孽请让我来承担。” 皇帝微微一笑,并不回答。 囚室里,渐渐传来了破碎的嘶鸣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