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笔趣阁 - 其他小说 - 第一氏族在线阅读 - 章五七六 所见有新天(1)

章五七六 所见有新天(1)

    到了莫州边界,赵宁让元从禁军扎营,自己单人独骑进了莫州地界。

    赵宁用的理由是探查敌情,让人无法反驳。至于那两名王极境,则被他留在营中保护众将士,免得被平民大军的高手偷了营。

    这支朝廷军队中赵宁是主帅,在队伍没有监军的情况下,无人可以违逆、质疑他的军令——也没人有这个修为实力。

    赵宁首先到的是清苑县。

    清苑县是莫州最西边的县邑,与北面的易州相邻。易州,就是狄柬之、张仁杰巡查州县的第一站。

    平民大军虽然攻占了莫州州城,但兵马还没到清苑县来,所以赵宁看到的景象相对平和,乡野中的农人依然在地里忙活。

    县城的情况颇有不同,相较于乡野,城里的达官贵人多一些,消息灵通不少,故而弥漫着一股慌乱、萧索的气息。

    街上没少多人,很多商铺已经关门,赵宁迈步进城时,看见有牛车驴车带着一家子出逃,看方向大多是去易州。

    有牛车驴车的,都不是普通百姓。至于马车,那东西在寻常县城中并不多。

    也有一些没逃的地主大户,赵宁从他们门前走过的时候,听到他们在谈论禁军动向,说什么禁军距离清苑县已经很近,不日就会抵达。

    穿过县城,赵宁继续前行。

    他赶路的方式是走,但一步落下,往往就在百丈之外,而身边的人并不会察觉到异常,依旧在做自己的事。

    离开县城往东不过二十几里,赵宁见到的逃难者已是越来越多,不过他们不是从清苑县城来的,而是从东面的唐兴县过来。

    平民大军日前打到了那里,攻占了县城。

    这些人脸上普遍带着惶恐或者麻木的神色,有的哪怕是在埋头赶路,也一副没有魂魄的样子,好似一不小心就会掉到沟里。

    赵宁微微皱了皱眉。

    扈红练在给他的文书中说得很清楚,平民大军每攻打一个地方,都会妥善安置百姓,平民们大多拥戴,两者相处和睦。

    赵宁拉住几个人问了问,才得知他们是在大战还没开始,尚未见到平民大军的时候,就跑了出来。他们的理由很充分:谁敢等着兵祸降临?

    对普通百姓来说,战争就是兵祸,死于战乱中的平民,总是比军卒要多。千百年来养成的潜意识,让他们听到战争降临时,第一反应就是跑。

    赵宁没有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他很快看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。

    一条小溪边,躺着两具尸体,是一对相拥在一起的母子。

    小孩子不过五六岁的年纪,瘦得脑袋显得有些大,妇人脸色苍白,手腕边有一抹猩红,那是从破口子里流出的鲜血——小孩子嘴边还残留着血迹。

    在两人身边,有一根细竹做成的鱼竿,一端系着线绑着小石头,浸在水里,线头有弯曲的铁针穿着的蚯蚓——这些在赵宁眼中很清晰。

    妇人虽已没了气息,一只手还紧紧抓着鱼竿。

    前世今生见过太多人间惨剧与苦难,赵宁只是看了一眼,就明白妇人临死之前还想钓个鱼求个吃食活个命,只是这小溪太浅了,怕是没有鱼。

    约莫是等待的时间太长,孩子已经奄奄一息,为了吊住孩子的命,妇人用尖锐的石子划开了自己的手腕,用自己的鲜血喂孩子.......

    可最终,她们还是死在了这里。

    赵宁过去的时候,已经有几个村民在。

    出乎赵宁预料,这对母子不是从唐兴县来的逃难者,就是本村的村民。通过询问那几个村民,赵宁得知,这对母子还是附近庄子的佃户。

    家里本来是三口人,男主人——男人是个普通汉子,憨厚老实,本份种地,干起活来很卖力,超过了绝大多数人,经常被庄子的主人张地主表扬。

    但也仅是表扬而已,并没有实质好处。

    前段时间,庄子的主人要盖一个二层阁楼,男人被张地主叫去帮忙,结果出了意外,从二楼摔下来,给梁木砸死了。

    妇人闻讯哭着跑过去,想要见男人最后一面。到了张地主的庄子,她才发现男人的尸体已经被抢走,而后火化了。

    这气得妇人当场晕厥。

    而后,张地主告诉妇人,她男人并非是做工的时候摔死,而是自己犯了急病死了,跟庄子无关。

    查死因这种事需要仵作来验尸,可尸体已经被烧掉,也就验不成。

    大齐有律法,如果佃户在给地主劳作的时候死了,地主得赔钱:毕竟佃户不是奴隶,不是可以任打任杀的。

    至于张地主为什么抢尸体,有人说是因为张地主吃人,还有人说男人当时根本没死,张地主为了不赔钱,才急着把他抬头,而后弄死了烧掉。

    大齐的律法有时候很奇怪。

    譬如说一件同样的案子,一些时候能判扶人者有罪,一些时候能叛讹诈者有罪,相同的情况,一些时候是正当防卫,一些时候是故意伤人。

    全看官员怎么拍惊堂木。

    而无论官员怎么拍惊堂木,事后都不用承担责任,从来没有听说哪个官员因为判错案子,而丢了乌纱帽的。

    在这件事上,如果男人伤而不死,张地主需要赔的钱会更多,死了反而能赔得少。如此一来,张地主的所作所为就很合理。

    当然,张地主的处理方式,让他最后都不用赔钱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眼下是饥荒时期,妇人家死了男人,活不下去了,这就有了眼前的两具尸体。

    赵宁拿出几两银子交给村民,让他们帮忙安葬这对母子,引得几个认识妇人的村民大为惊异,不明白眼前这个毫无相干的人,为何愿意慷慨解囊。

    但这不妨碍他们对赵宁千恩万谢。

    赵宁去了张地主的庄子。

    张地主是清苑县有名的大地主,庄子修建得很大,让人一看就心生畏惧的大门涂着朱漆,门前的几个带刀护院竟然是修行者。

    赵宁堂而皇之迈步进门,从那几个护院中间走过,后者明明在相互闲扯,却没有一个人发现赵宁的踪迹。

    正堂里,一身乡绅装束,留着长须的张地主,正在教训几个庄户:“看看你们,年轻力壮的,竟然连三百斤的东西都搬不动,真是气煞我也!

    “你们能做的我佃户,那是你们的福报,要认清楚,你们能活着,全是老爷我大发慈悲,赏给你们一碗饭吃,不然你们早饿死了!

    “知道吗,老爷我辰时就起了床,一直要忙到接近三更才会睡,为了这个庄子,是多么呕心沥血!而你们呢,竟然连三百斤的东西都搬不动,一点也不努力!

    “你们对得起老爷我,对得起这个庄子,对得起老爷赏给你们的饭碗?简直是猪狗不如的混账的东西!

    “滚下去,再让我看见你们偷懒,老爷我就把你们赶出去,让你们变成流民!”

    赵宁在院子里清楚听到了这番话。

    他看了看那几个赤手赤脚的庄户,都是瘦不拉几的,皮包着根根凸出的骨头,衣服裤子上补丁处处,双手上老茧深厚。

    很显然,这些庄户平日里吃不饱饭,而且活计太重身体太劳累,虽然年轻,但已有早衰之象,一看便活不长久,而且年纪一大,必然有各种身体毛病。

    反观张地主,大腹便便油光满面,穿的是绫罗绸缎,腰间的玉佩价值不菲,虽然五体不勤身体不强壮,眼袋青紫纵欲过度,但明显可以活得比庄户长久。

    活得更幸福。

    朱门酒rou臭路有饿死骨。

    任何朝代都是如此。

    联想到小溪边惨死的母子,赵宁眼中的杀气一闪而过。

    但他没有立即动手。

    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他面前:他是可以杀了张地主,但天下间像张地主的地主比比皆是,他杀得完吗?

    这些地主掌握着生产资料,因为控制了生产资料,所以能控制天下劳动者。他们恶鬼一般压迫剥削着创造了世间财富的劳苦大众,让后者生不如死毫无人的尊严,是人世间最大的恶。

    ——这是莫邪仙子的原话。

    这样的景象,赵宁光靠自己一人,改变得了吗?

    杀完了眼前这一批,几十年之后,天下又满是这样的地主这样的佃户,而他能活几个几十年?

    赵宁在等待。

    那几个神情麻木的庄户走了,张地主旁若无人的坐在太师椅上,很快就有年轻貌美的丫鬟端着茶水点心上来,他拉过其中一个,上下其手笑得十分猥琐。

    赵宁的等待到了尽头。

    庄子外响起了隆隆的马蹄声,初听像是惊雷落地,渐渐的,就如同天塌地陷,将整个庄子完全淹没。

    喊杀声兀一出现,便像是海啸吞城。

    庄子的四面院墙内外,响起了激烈的厮杀声,真气的气爆犹如爆竹,隔着老远都清晰可闻。

    站在院子中的赵宁,看到张地主一把将坐在自己腿上的丫鬟推倒在地,被刺了尾脊骨一样一惊而起,脸上刻满见鬼一样的惊恐,连连大喊出了什么事。

    很快有护院告诉他,平民大军杀过来了,正在进攻庄子,对方人多势众,战力出众,悍不畏死,已经杀进了庄子,许多护院当场丧命,请张地主快跑。

    张地主想跑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,他跑不了。

    他亡魂大冒的发现,自己的双脚就像是生了根一样,怎么都挪不动,就连手指都无法动弹!

    这让他恐惧得头皮都要炸开,但哪怕他张大了嘴,也什么声音都发不出,好似自己的神魂已经与身体脱离。

    院子里的赵宁如同一个幽灵,冷漠的注视着张地主,后者当然动弹不得。

    没多久,那几个刚刚被张地主训斥喝骂的,瘦得肋骨凸出的庄户去而复返。

    不同的是,这回他们手中提着刀子,脸上再不是麻木的神色,双目中充满仇恨与希望的光芒,摄人心魄。在他们身旁,还有披甲执锐的平民大军修行者。

    护院们一哄而散,没人再去理会中了邪的张地主。

    于是,在张地主吓得大小便失禁的时候,几个庄户手中的长刀,先后砍在了他的头上、脸上、肩膀上、胸膛上。

    一刀又一刀。

    鲜血绽放。

    一刀接着一刀。

    鲜血如瀑。

    不过片刻,张地主就让曾经被他当作牲口一样压迫剥削的佃户,给剁成了一滩rou泥。

    临死,他都没有叫出声。

    赵宁不想听见他的叫声,同时,他的叫声也已经没有意义。

    他只要灭亡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