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笔趣阁 - 耽美小说 - 刺猬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73

分卷阅读73

    头,当你见过草原上的夜,四周黑得你甚至不敢站直了,只敢弯下腰来摸着地面。天穹如盖,满天星辰,银河璀璨,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你一个人。那一瞬间,你似乎忽然触碰到了生命的本质。你会明白,你不过是这人类历史上的沧海一粟,河水奔腾,日夜不息,而你不过是河岸上的一粒细沙而已。

我每次来元睿这,就跟着他一起过极简的生活,饿了吃,累了睡,剩下的日子常常在草丘上坐着,一坐就是一天,现代人离自然太远,在北京这种大都市生活一年,也许一颗星星也看不到。我常常到了草原上才惊觉大自然如此奇妙,我手能碰到的一切东西都跟人类无关。

然而我写来写去还是写人。

去年草原上下了五十年一遇的大雪,我和元睿被堵在帐篷里,雪把门都埋了三分之二,还好门是朝里开的。我们在帐篷里呆了半个月,喝羊奶,吃羊rou,半夜听北风号叫,狼也跟着叫,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类。

在那场大雪中,元睿写了,意境苍莽雄阔,我回到北京,先洗了个热水澡,穿着睡衣,通宵写了一首歌,几经删改,寄给白毓,白毓填了粤语歌,叫,写的是多年的友情,给陈景唱了。开头第一句念白:“什么时候再去看看草原?”

所以说我其实挺幸运,能做这行,进这个圈子,虽然个中曲折不足为外人道,但多少也收获了几个人,知音这词现在都被用烂了,但至少不管我是高山还是流水,白毓都听得懂。

说来也许很多人不信,我每次给白毓寄的歌,一般除了自己哼的demo和曲谱之外,一个字也没有。而除了七年前那一次见面之外,我跟白毓再也没有对过一句话,但其实没必要说,他情感认知障碍这么严重,说了他未必懂。都在歌里了,如果要在这世上选一个最了解我的人,我也许会选白毓这个自闭症,他见过我这些年所有的歌,稍加拼凑,就能复原我全部的人生。

我和元睿因为搞的完全是不同类型的音乐,旁观者清,所以给的意见常常一语中的,我今年没写什么好歌,给白毓那首又没填好,所以乏善可陈。倒是元睿这两年的作品不错,他们年底要去欧洲巡演,元睿想让我看下他选的歌,怪不得欧洲人喜欢这个,磅礴大气,歌里听得见草原上的风声。

我听完一堆歌,习惯性拿起手机,又发现没信号,只好玩手机游戏。

“你最近……”

“最近什么?”我头也不抬。

元睿想问又没问,去提了一小桶奶进来,我本来歪着,一看就爬了起来:“给我,我来做酥酪。”

我对烘焙和发酵的奶品都不擅长,但是对奶品越不擅长越喜欢试,反正元睿不怎么挑,只要没毒,都可以骗他吃下去。

我在折腾牛奶的时候,元睿就站在旁边看着,高高大大熊一样,灯都被挡了。

午饭做手把rou,干的野葱香料放进去,咕嘟咕嘟煮得羊rou香味飘开来。我特地带了岩盐来,上次跟纪容辅去ge吃饭,那里有个架子上摆满各种岩盐,漂亮得很,我从此开始收集岩盐,这次带的是红色的喜马拉雅盐,也叫玫瑰盐,像染了色的冰糖,做牛排风味是最好的。

吃rou的时候没人说话,吃完了元睿忽然来了一句:“你最近跟人确定下来了?”

总算问出来了,我都担心他憋死。

“嗯,怎么看出来的?”

“你今天看了七八十次手机了,这地方没信号的,你得骑马去镇上才行。”

确实有点明显,不过我也没刻意藏。

元睿收拾了一会儿,掀开门出去了,过了一会儿问我:“外面太阳升起来了,去看看羊群吗?”

一走出帐篷,外面空气就冷冽起来,大冷天,风大,我把羽绒服的领口都拉到鼻子底下了,还是感觉风嗖嗖地往我骨头里钻,但是阳光璀璨得很,草原总有种特别的气味,苍莽又干净。这地方的草不高,去年元睿找的那地方才好玩,草最高处齐腰,又是春天,我闭着眼站在风里,草在身边摇晃,张开手从草丛里走过去,无数植物争先恐后啄着我手指尖,我第一次亲纪容辅的时候就想起了那画面。

元睿把羊群赶太远了,我们得骑着马去,风很大,目光所及全是暗黄色的草原,远处的小山丘下,河流转了个弯,远远看见河边的羊群,元睿忽然“驾”了一声,策马冲下了山丘。

他就知道我惜命,不会跟着他乱冲。

我慢悠悠骑着马走下山丘,这马内心大概是有梦想的,可惜碰见我,走得稍微快点就被我勒住了,但是还挺固执,总想小跑,白眼都被我勒出来了。

元睿骑着马站在河边,看抹布一样的牧羊犬约束羊群。

我骑着马走过去,站在他旁边,两人许久没说话,就这样静静站了小半个小时。

这是另外一个世界,饿了吃,困了睡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天种天收,牧人不过是生物链中的一环而已。时间到了这里变得很慢,写歌或不写歌,写得好或者不好,无关紧要,如果我愿意,大可以坐在河边懒洋洋看羊群,一看就是一天。

我以前每次来,常常有冲动想要留在这里,这次没有了,纪容辅在北京等我。

但我仍然在河边呆到天黑。

纪容辅出现之前,这地方是唯一一个我绝不会失眠的地方,天一黑我就犯困,睡得比元睿还香,半夜有狼叫都不知道,还是第二天跟我说的。

第二天我们在二十里外找到了狼的痕迹,有吃完的兔子骨头跟狼粪便,河边有零散脚印。

元睿那几只抹布一样的狗一定打不过狼,好在元睿一身肌rou,一只成年公羊他直接捆好腿就扛起来了,可以跟狼群一战。

元睿用的柴油发电机,好像冻出问题了,要到晚上才好。我没事做,为了表示抗议,弹了一下午吉他,全是吵得要死的摇滚,疯狂扫弦,元睿拿我没什么办法,只能赶快修好,我给他的破手机充好电,又盯着手机看。

中午我拿不锈钢碗做火锅,重油重辣,元睿吃,我看着。音乐理念差异太大,他不怎么刻意娇惯嗓子,是什么声音就怎么唱,站在风口里还敢呼麦,苍凉的一嗓子被风卷起来,确实像个穿越时空的牧人。

我不行,流行乐说是看重辨识度,其实就听个音色,音色一般的人才琢磨些古怪唱法。小天后小天王基本都是音色独特的,音色没辨识度的人都死在这一步,只能去参加现在的音乐节目,翻唱别人的歌。从商业角度看,只要音色够好,唱功好坏无所谓,反正